美 國 執 行 現 況
 

1992年6月美國環保署首先推動個人電腦(Personal Computers)與顯示器(Monitors)能源之星標章產品;1993年1月推動印表機(Printers)計畫;1994年10月推動傳真機(Fax Machines);1995年4月訂定一系列產品規格標準包括,影印機(Copiers)、變壓器(Transformers)及住宅HVAC其包括空氣式熱泵(Air-Source Heat Pumps)、中央空調(Central Air Conditioners)、暖氣爐(Furnaces)、燃氣熱泵(Gas Fired Heat Pumps)、程式化自動調溫器(Programmable Thermostats等)項規格標準,同年10月推動能源之星標章新家(New Homes)計畫。

1996年6月美國環保署與美國能源部宣布共同合作推動能源之星計畫,並開始推動能源之星建築物方案,以協助企業界改善其能源成效,至同年12月,已有100多家建商參與推動並建造200多家能源之星住宅,同時幾家銀行提供能源之星抵押貸款以購買能源之星住宅。1996年6月能源之星產品項目增加緊急出口燈誌(Exit Signs)與絕緣(Insulation)、鍋爐(Boilers)等;1996年10月能源之星計畫中增列了能源效率家電用品,包括洗碗機(Dishwashers)、電冰箱(Refrigerators)、家用冷氣機(Room Air Conditioners)。1997年3月訂定了能源之星住宅燈具(Residential Light Fixtures)、多功能裝置(Multifunction Devices)及掃描器(Scanners)等規格標準;同年7月推動洗衣機(Clothes Washers)能源之星標章產品;同年12月計有30州,1,200戶住宅獲能源之星標章。

1998年1月能源之星標章產品增列電視機(TVs)與錄放影機(VCRs),同年3月增列窗戶(Windows)一項產品,同年12月已有5,000多戶住宅獲能源之星標章,全美50州計有900多家建商參與能源之星建築物方案計畫。

1999年能源之星標章產品陸續增列消費者Audio與DVD產品項目、屋頂產品(Roof Products),其並於全國屋頂協會年會上展出、螢光燈管(Compact Fluorescent Lamps, CFLs)產品等。1999年能源之星標章擴展至能源效益表現為全美銷售市場前25%之建築物。截至同年12月止,計有8,000多家住宅獲得能源之星標章、1,300家建商參與能源之星建築物方案計畫。

2000年6月,美國陸軍與海軍房舍購置規格標準與能源之星住宅標準相同。同年10月與11月能源之星產品陸續增列了水冷式冰箱(Water Coolers)、交通號誌(Traffic Signals)等產品。同時能源之星計畫亦提供住宅改善工具(Home Improvement Toolbox)予參與能源之星計畫之住宅擁有者,俾利其進行房舍改善與整修計畫;此外亦針對建築物提供「管理者手冊」(Portfolio Manager)。截至同年12月止,計有1,600多家建商參與能源之星建築物方案計畫,24,000多家住宅獲能源之星標章。

2001年持續推動資訊與家電產品之Set-top Boxes 及住宅用除濕機(Residential Dehumidifiers);訂定了天花板風扇(Ceiling Fans)、定點通風扇(Spot Ventilation Fans)、馬達(Motors)及水熱器(Water Heaters)等規格標準;此外並將能源之星標章住宅擴及至軍方所有的房舍,並期望至少有24,000幢新宅能獲得能源之星標章。

2002年推出無線電話、電話答錄機(cordless telephones, answering machines, and combination units)的能源之星標章,於消費性電器用品方案(Home Consumer Electronics)內。若無線電話能源消耗可減少為一般標準型用量的三分之一,即能獲得能源之星標章。美國環保署預估,若全美所銷售與使用的無線電話、電話答錄機,在未來的十年內都能獲得標章時,將能節約四十億美金的電費,及減少六百六十億磅的溫室氣體排放量,相當於超過一百萬輛汽車的排放量。目前如Panasonic等多家知名廠商,已開始與美國環保署進行合作,其規格標準參閱下表。預計於2003年將會訂定自動販賣機、食品服務設備、空氣清淨機等項目之能源之星規範標準。此外,美國環保署與能源部2003年3月26日,於華盛頓特區舉行2003年能源之星頒獎典禮,對於積極參與能源之星計畫之製造商夥伴予以表揚,以資鼓勵。

 
回能源之星計畫選單


執行單位: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
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3館102室
電話:886-03-5916217;傳真:886-03-58202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