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 洲 推 動 現 況
 

澳洲於1997年開始推動「國家能源之星計畫」,並與美國簽定協議,承諾開放辦公室設備方案與消費性電子設備產品等二大項目。澳國能源之星計畫係由「國家機械與設備能源效率委員會」(National Appliance & Equipment Energy Efficiency Committee;NAEEEC)資助,由「能源永續發展署」(Sustain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uthority)主管。結合私人企業、聯邦及地方政府,透過推動辦公室設備能源之星計畫,以降低溫室效應氣體之排放及減少不必要之能源消耗。
關於辦公室設備(包括電腦、列印機、傳真、機影印機等)與消費性電子產品(TVs、VCRs、TV/VCR、混合式音響產品、DVDs)申請使用能源之星標章相關作業,該國參照美國能源之星相關規定,即製造商、零售商之產品須符合能源之星協議書(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)內容、規格標準(Specifications)及能源之星標章使用規範等。此外,該國能源之星計畫尚包括Energy Smart Business Program,Small Business Program,Energy Smart School及Government Service Program等。

能源之星方案名稱 開放申請產品種類
家用電氣產品方案 TVs、VCRs、TV/VCR、混合式音響產品、DVDs
辦公室設備方案 空氣熱泵、鍋爐、中央空調系統、除濕機、氣暖爐、恆溫器



 
回能源之星計畫選單


執行單位: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
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3館102室
電話:886-03-5916217;傳真:886-03-5820231